全省法院开展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视电话会后,河南省许昌县法院执行局迅速落实会议精神、立即部署,提出“四个务必”的工作要求,绝不允许积压一起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行案件。
务必切实加大劳动保障执行力度,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该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工作,把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双节前执行工作的重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根本利益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落实人员,切实加强和维护农民工的利益,攻坚克难解除农民工的忧虑,确保执行力度和效率。
务必加强执行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协调公安、土地、房管、工商、金融等部门配合执行工作,在搜集执行线索、加强执行力量等方面畅通联动。执行局还将执行快速反应机制与执行工作流程管理、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三级协助执行网络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每周接访对话、每月执行会战等常规性活动,强化执行监督,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果,保障快速反应机制的有序运行。 务必穷尽执行工作措施,减少涉诉信访。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拒不履行的企业,不但要加大执行力度强制执行,还要及时向其注册地的工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作为不守诚信的行为予以记录并列入“黑名单”;对涉及政府部门工程范围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要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出司法建议,督促其自觉履行,对不自觉履行的要果断采取执行措施,并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对妨碍法院执行的要报请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对挂牌督办和重复信访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执行,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增强调查取证意识,用尽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手段,设法压缩被执行人逃债空间。
务必做好执行和解工作,避免冲突事件发生。执行人员接收案件以后,首先通过阅卷熟悉案情,根据执行标的的性质,制定执行预案,找准切入点,积极做好具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同时侧重加强当事人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强化当事人的和解自主意识,把执行和解的主动权交给当事人。还注重总结当事人的心理规律,不断拓宽执行思路,确保和解工作有法可行。针对“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的农民工又生活困难的”,积极协调财政、民政等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帮扶或进行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