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执行应符合哪些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被执行人、执行的财产等是明确的;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2、申请执行应在多长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1)申请执行民事、刑事案件中的财产部分,应在2年内向法院提出,从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公民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半年。
3、申请执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执行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明。
4、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有意见的,怎么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工法院申请复议。
5、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6、被执行人未在指定的期间支付款项的,人民法院会如何处罚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未按照法院裁判文书、其他法律文书执行的期间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7、执行中双方当事人是否可以和解?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产法律文书的执行。
8、人民法院执行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结束。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人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