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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恶扬善铸利剑 打防并举保平安

许昌人民县法院刑事审判记实

  发布时间:2015-02-13 11:45:26


    稳定是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前提,没有稳定一切就无从谈起。许昌县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贠永民说,“保稳定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新课题,新期待。刑事犯罪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公然侵犯和对社会秩序的公然挑衅,是对稳定的最大威胁和危害,必须依法严惩,有效遏制”。许昌县法院刑庭干警把与违法犯罪作斗争是作为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和神圣的使命。该庭为了辖区安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了这份责任和使命。

    宽严相济打防并举提升司法公信力

    他们对有上升势头的犯罪,露头就打,及时遏制了犯罪上升势头,还人民群众以安宁,被人民群众喻为“保护神”。刑事庭长李常青说,刑事审判我们坚持量刑规范化、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依法惩处各种刑事犯罪。2014年共受理刑事案件302件,审结277件,惩处405人,其中减轻处罚6人,免于刑事处罚2人,适用缓刑38人。一是紧紧围绕“平安许昌县”建设,严惩暴力犯罪,对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大惩处力度,判处罪犯213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严厉打击扰乱破坏企业生产秩序犯罪,依法审结涉泉店煤、东方化工矿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涉云锦温泉酒店项目衅滋事犯罪等案件,判处罪犯39人,净化了企业周边环境。三是重拳打击涉黑作坊、伪劣食品药品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0件,判处罪犯19人,全力保障民生。四是依法严惩贪污、挪用、贿赂等职务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23件,判处罪犯26人,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罚犯罪和教育社会的职能作用,该院还十分注重预防刑事犯罪工作,他们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为学生、居民、农民讲法制课,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注意抓好每件刑事案件的公开审理工作,组织群众旁听或为群众旁听创造条件,还选择典型案例公开宣判。一年来,送法律下乡5次,讲法制课10余次,为构筑犯罪预防机制贡献自己的力量。

    寓教于审挽救预防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去年,该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6件47人,其中涉及未成年刑附民诉讼案17件,全部调解结案。减轻处罚6人,免刑处理2人,缓刑38人。少审庭法官在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上,倾注了父母般的心血和情感,他们探索出了“寓教于审、寓教于惩、惩教结合、依法维权”的审判原则,立足审判,延伸教育,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庭把加强少年犯审判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之一。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为中心,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注重引导控辩双方对被告人进行认罪和悔罪教育,使他们树立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量刑时,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监外执行于矫正、可塑性强的特点,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潘晓燕庭长说,少审工作惩戒不是目的,关键是挽救和预防,对失足未成年人要做好矫正,促使早日回归社会,同时要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该庭以“三个共建”措施,实现案件审判与社会治理工作的良性互动。院校共建,不定期与学生和老师进行座谈,听取其对法院工作特别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辖区中小学坚持假期开学“法制第一堂课”活动,通过法制教育进校园和组织学生参加庭审等方式让学生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院企共建,建未成年犯帮教基地5个,采用基地外公开课或基地内进行培训的方式,提升技能,鼓励有能力的未成年人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开展一对一帮教活动,加强教育的针对性。院医共建,与许昌市、县心理医生、教师建立共建机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测试和心理评估,为矫治提供依据,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庭审时,通知被告少年家长到庭参与庭审帮教活动,对取保候审的未成年被告人,错开上学或上班时间安排开庭或调查,不因此影响学习工作和产生负面影响,促其健康成长。

    司法为民融情于法促进社会和谐

    辖区内的王某与哥哥因遗产纠纷,造成故意伤害被起诉,在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中,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该庭干警在主管院长的带领下先后三次到原告人家里上门调解,经过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达成了赔偿协议,兄弟俩重归于好,和睦相处。青年法官小陆对调解这类案件感触颇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由于被告人犯罪行为给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造成极大损失,双方当事人一般敌对情绪较大,而被告人由于要被判处刑罚,大都对民事赔偿不很积极主动。双方矛盾突出,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不安定”。该院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坚持以平息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促进和谐稳定为落脚点,既充分考虑被害人的受损害程度,又充分考虑被告人实际经济条件,准确把握两者之间的衡点,依照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注重情、理、法并用,努力促使双方尽可能达成调解协议。刑庭干警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如抓住时机适时调解法、比对调解法、上门调解、借助外力调解法等,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成当事人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使被害人的损失尽快得到赔偿,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审理家庭成员及邻里之间矛盾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办案法官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审、庭后的各个环节,努力做到多调少判、能调不判、先调后判,从而以引导被告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损失,该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9.6%。

责任编辑:李雨    

文章出处:许昌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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