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春节刚一上班,20多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便走进许昌县法院,这是该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新春迎来的首批特邀客人。他们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旁听了案件庭审,院长时颖又召集他们座谈。人大代表张海峰说:去年以来,我已三次参加这样的活动,每一次都能直观感受到许昌县法院办案程序在公开,从立案到审理,再从裁判到执行都透明了,法院这种摆在“桌面”上的司法,公正看得见,摸得着。
近年来,该院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打造“公信法院”为抓手,大力探索建立及时、透明、有效、科学的司法公开制度,把司法公开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重点举措,作为保障司法透明、司法公正、司法廉洁的重要途径,坚持司法权力运行到哪里,阳光就照耀到哪里,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庭审:三同步两公开
“书记员,我陈述中的一句话,没记全,请补上”。这是民一庭开庭审理一起伤害赔偿案时被告律师的提醒,书记员在庭审记录中随即给予了补正。以前,书记员庭审中的笔录,当事人和律师只能在庭后才能看到,现在庭审笔录内容在显示器上同步显示,双方当事人一点也没有疑虑。这是该院推行的庭审“三同步、两公开”制度的变化。
去年,该院严格按照河南省高院《关于开展庭审“三同步、两公开”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对5个审判庭和5个人民派出法庭全部升级为数字法庭,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展示证据,公开展示法律条文的“三同步、两公开”。这些措施,将庭审过程包括庭审记录过程以及直接影响裁判结果的证据采纳、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同时公开,能够让群众对审判过程、审判结果有全面的了解,从而使人民群众信任裁判,信赖法院。不仅提高了审判质效,而且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法院权威真正得到了显现。
执行:三个平台阳光运行
一家长年拖欠货款的“老赖”公司,被法院列入失信者名单后、该公司运营受到了限制,公司老板主动偿还了债务。这起拖欠3年之久的欠款纠纷案,被许昌县法院执结,显现了执行信息公开的威力。申请人張某对执行情况和过程一清二楚,连称“我的案子得益于法院的阳光执行”。
该院把传统的执行信息单向公开,发布了信息就了事,拓展为建设三大平台。一是完善执行信息查询平台,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二是构建执行短信互动平台,推进执行信息全流程监控,实现法院和公众的信息交流、反馈。三是构建执行老赖曝光平台,向公众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限制出境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等,充分发挥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功能。三个平台的阳光运行,把执行公开提升到了一个新水平。去年以来,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584件,实际执行率96.3%,执行标的达1256万元。
裁判文书:网上“晾晒”让群众监督
3月18日,当许昌县政协常委徐开伟往常一样打开电脑浏览网页时,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许昌县法院”页面已经“晒”出了1185篇涵盖民商、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让她没想到的是,法院竟然动真格地将法律文书公布在互联网上供老百姓“审查”。
该院党组根据上级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犯罪、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和调解案件,生效的判决书均上网“晾晒”,让广大群众“称重”、“挑刺”。时颖院长告诉笔者:“裁判文书上网“晾晒”有利于更好落实审判公开原则,增强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利于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增强法官工作责任心,更加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的评判,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他说,不仅如此,早在2013年,他们就实现了网上庭审直播,并定期对裁判文书、庭审直播情况,进行评查、实时监测、定期通报。除此,他们还注重“请进来”,听取群众评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去年至今,共组织旁听庭审11次,旁听人数达300余人,庭审直播231起。“法院敢于将文书,庭审现场上传至互联网,即使官司输了,我们也服气。”当事人王倩有感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