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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纪检监察工作当作慈善事业来做

  发布时间:2015-05-12 10:28:40


    每每在警示教育基地,看到落马贪官的忏悔书时,发现都有一个共同点——监督的缺失,以致于权力不受制约,最终堕入犯罪的深渊,甚至有的还发出“要是在我违纪之初,有人能对我大喝一声甚或猛击一掌,我也不至于走到今天”的感慨。

    这说明了什么?一是他们不愿接受监督,二是监督不到位。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或者说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些话,对于我们这些享受着自由的阳光的人们来说,有时总把它看作政治的说教,可对于那些由此而身陷囹圄的人来说,则感悟至深。对他们来说,从有职有权、风光无限到锒铛入狱、颜面尽失,巨大的落差让他们后悔莫及甚至想一死了之,假如在这时,有人对他们说:“跟我来吧!我可以让时光倒流,让你们回到从前,对你们严格监督,如果你们犯了错误,就严厉地批评你,甚至是严肃地处分你,让你不至于走上犯罪的道路,你可愿意?”估计无人不欢呼雀跃,在心里念了万遍的阿弥陀佛,将此人奉若救苦救难的南海观世音菩萨了。

    观世音菩萨可是救人于水火的大慈大悲的慈善家啊!

    你看,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便是监督、执行、问责,倘若监督到位,抓早抓小,发现违纪苗头便及时纠正,是不是就能减少(当然不是避免)犯罪的发生呢?对于一个稍有理智的人,假如因违纪受到了组织处理,他应该认识到,这是组织对他的警醒和关爱,是为了让他幡然醒悟,回归正途,严管即是厚爱。倘若因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努力,让一个人避免走上了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不归路时,对此人而言,纪检监察干部不就是在做慈善吗?

    所以,要把纪检监察工作当作慈善事业来做!

责任编辑:李雨    

文章出处:许昌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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