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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采取四结合的方法扎实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0-05-18 15:05:32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高院“万起案件评查”活动,许昌县人民法院近日制定了《许昌县人民法院“百起案件评查”细则》,采取四结合的方法,提高对评查活动的思想认识,找准该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化解一批申诉信访案件,完善强化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开展案件大评查活动与柘城赵作海错案警示教育相结合,充分认识大评查活动重大意义。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许昌县法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孙福现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有关庭室局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收集处理。在加强领导的同时,组织全院干警剖析柘城赵作海错案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干警对开展大评查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案件大评查活动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相结合,全力促进社会稳定。以省高院确定的评查范围进行重点评查,评查实行分级负责制,成立上访案件、信访案件、领导批示案件、超审、执限案件、未上网案件等六个评查组,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参加评查。每件案件评查结束后,由评查小组写出书面意见,对评查的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用、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办案作风、社会效果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评查意见。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格查究责任。评查活动要与领导包案、督导、化解信访息诉工作紧密结合,大力清理涉诉信访积案,解决一批社会信访案件,缓解一批社会矛盾。

    开展案件大评查活动与日常评查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评查活动按照“边查边改、边改边建”要求,遵循全案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与正常的案件评查工作相结合,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审判质量提高的过程,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提高审判效率的过程。

    开展案件大评查活动与制度管理创新相结合,完善健全案件评查长效机制。以大评查活动为契机,对日常评查制度进行完善提高,建立案件评查长效机制。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评查小组,对全院已审结的案件逐月逐件的评查。对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通报,并限期整改。评查结果与院目标管理挂钩,实行奖惩制度。对评查认定为错案的,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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