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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5-08-07 11:56:30




    为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全面提高诉调实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8月6日下午,许昌县法院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法院班子成员、中层领导与20多名应邀律师代表座谈,征求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许昌市司法局张国安科长出席会议,副院长刘安宁主持座谈会。

    会上,刘安宁副院长通报了法院上半年法院工作后,举行了座谈。董振杰、刘玉民、李水建、孔令晨、杨志华、李国仿等律师先后发言,其他律师进行了互动发言。他们对法院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对法院在人少案多情况下,克服诸多困难,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对律师参与调解工作,表示出很高的积极性,并就参于诉前、诉中调解、信访调解,畅所欲言,相互交流意见,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市司法局张国安科长畅谈了他对许昌县法院的感受,认为,十八大以后,许昌县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作风建设长足发展,与律师的关系健康良好,受到了律师的尊重,他希望法院与律师的良性互动制度化、长效化,希望律师坚守职业道德,在深化诉调对接工作中,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出积极贡献。

    时颖院长作总结讲话,首先对各位律师能够坦诚直言,对法院和法官的工作给以理解和支持,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我国依法治国的法治进程很快,公民维权意识增强,律师在化解个案纠纷中起到了促进和帮忙作用,今天的稳定局面律师朋友功不可没。他强调,一是充分发挥好律师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律师的工作增进老百姓对法院司法活动的认同感,成为法官与当事人沟通的桥梁。二是充分发挥好法官与律师互动平台作用。通过建立法官与律师正常沟通机制,畅通交流渠道。建立案件分流机制,将法院立案庭接收的可以适用调解而无需启动诉讼程序的案件介绍给律师调解室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若双方当事人需进行司法确认,法院限期专人办理,予以司法确认。建立法官与律师学术交流和业务研讨制度。通过联席会、研讨会、业务交流会,共同提高业务素质;建立法官、律师互评机制。互相监督,促进法官司法行为和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三是充分发挥好律师的协助配合作用。通过律师的参与提高审判资源的效率,使律师成为法官的好助手。律师和法官同为法律人,虽然分工不同,但共同担负着实现司法公正,捍卫法律尊严的职责,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力求律师和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配合更规范、更默契。

责任编辑:李雨    

文章出处:许昌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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