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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民一庭召开专题研讨会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它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05-24 16:00:35


   5月20日,许昌县法院邀请妇联、共青团、关工委、中小学校有关人员,召开“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专题研讨会,重点对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它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和如何有效开展专项活动进行探讨。大家踊跃发言,广献良策。会议认为法院应从强化能动司法入手,抓好“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落实。

    一要强化领导,上下联动。法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制定活动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要加强与公安、教育等政府部门、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的沟通协调,并邀请相关部门参与专项活动。

    二要排查梳理,严厉震慑。对于各类涉及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的案件,都应当列入专项活动范围,立案、审理、执行同步进行,形成高压态势;对此类案件要排查梳理,摸清底数,分别建立台帐,列明案件性质、案由、案件所处阶段等信息,逐案研究,确保案件及时妥善办理办结,并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充分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三要强化能动司法,延伸司法服务。要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扎实进行公开审判、法院开放日、巡回法庭等阳光司法;通过大造舆论,讲法进校他合法权益的社会效果。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选择一些百姓关注的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件,运用报刊、杂志、简报、信息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增强社会道德与社会舆论的约束力,确实为妇女儿童筑牢人身案件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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