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许昌县法院始终将提高处理社会问题、做群众工作能力、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到执法办案中,着力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窗口前移,利用下辖各个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以及其基层一线地位,密切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机制,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积极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法院的工作赢得民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图为许昌县人民法院灵井法庭于2010年5月26日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