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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把生态文明融入法官生活

  发布时间:2015-10-29 10:41:11


    今年来,许昌县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发挥司法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主动将许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要求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为“五型许昌”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该院以创建节约型法院为切入点,下发《关于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勤俭节约的规定》,教育干警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形成“按需、合理、节约、安全”用电、用水、用纸、用餐的良好氛围,更加自觉地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和法官生活中来。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创建和乡村清洁行动,将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和纳入单位文明创建计划,志愿者上路执勤,到村镇清扫杂草垃圾,打造绿色、清洁、优美法院。该院发挥审判职能,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种违法犯罪;充分运用民事手段处理好环保纷纷案件,合理运用审判技巧,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运用行政审判手段,积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对环境进行监管。该院还通过巡回办案、送法下乡、举办环保法律知识讲座,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环保法规,增强环保意识,并学会运用环保法规维护个人权益。

责任编辑:李雨    

文章出处:许昌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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