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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伤人酿纠纷 法官悉心调解化恩怨

  发布时间:2015-11-03 10:53:45


    “小丹法官,没有起诉前,你叔我们两个气的血压降不下来,经过你调解,我们的心结终于打开了。这面锦旗是我们的心意。”10月27日,家住苏桥镇的刘大娘在子女的陪同下将锦旗送到尚集法庭,向其案件的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今年4月26日,刘大娘夫妻某骑电动车从双李村串亲戚回家途经湾湖村时,该村精神分裂症患者苏某认为刘大娘老伴“吐”他了,二人发生争吵后,苏某对刘大娘夫妻二人进行殴打,致二人住院治疗10多天。胡某夫妇诉至许昌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苏某赔偿住院医疗费等相关费用3.1万元。

    尚集法庭副庭长孙丹受理这个案件后,仔细查阅了卷宗,并从苏桥镇派出所调取了出警材料。这个案件的问题在于,当时没有目击证人,一方又是精神病患者,从所有卷宗材料无法划分出双方责任。最好的方法是调解。10月20日下午,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孙丹法官分别与原、被告进行了沟通,开始双方固执己见,沟通困难,为谁先挑起事端争执不下。孙丹再次进行说服引导、明理释法工作,既讲监护人所承担的责任义务,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又讲原告伤情和身体现状,引导原告降低赔偿标准,劝解被告履行赔偿责任。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背靠背”调解,双方的争议愈来愈小,并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即由被告苏某赔偿原告刘大娘夫妇1.2万元一次付清。法官孙丹当庭制作并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摒弃前嫌怨气,都露出了笑脸。10月27日上午苏某履行了给付义务,孙丹法官随即打电话通知原告方领取了赔偿款。

责任编辑:李雨    

文章出处:许昌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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