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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征求代表委员对诉调对接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5-10-31 10:56:51


    10月30日,许昌县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座谈,请他们对诉调对接工作问诊把脉。院长李红伟通报了县法院诉调对接工作,代表、委员到诉调服务中心察看了法官和调解员的工作情况,并就诉调对接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委员认为,许昌县法院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法制保障作用。特别是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使诉讼内和诉讼外两种纠纷解决机制有机结合,对促使当事人以最适合的方式解决纠纷,从源头上减少案多人少矛盾,形成合理的诉讼审判格局效果明显。

   代表、委员提出四项建议:

  一是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诉调工作是全局性工作,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县政府应将诉调对接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解决好调解员补助待遇和工作经费;将诉调对接纳入地方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强化地方政府领导,为诉调对接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二是完善协调配合创新机制。法院应主动与公安、司法、工会、妇联等部门双向互动,发挥诉调对接社会功能。同时,法院应转变观念,利用调解组织功能,实施委托协助调解的多元化,由法官“独唱”向法官、调解组织、调解员“联唱”方向发展;简化调解程序,在重点查明案件事实的实施速裁。

  三是完善规范运作对接机制。法院应从纠纷范围、工作流程、对接平台、审查确认方面规范对接机制,合理设置案件分流标准,把握繁简分流、为方便调解、简便灵活调解提供优美工作环境。

  四是完善工作调研机制。法院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探索研究诉调对接工作规律,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相关配套措施,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考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李红伟院长表示:这些意见和建议真诚直率,具体实用,对县法院的发展很有帮助,我们将认真采纳,能办的马上办,涉及到汇报、协调的将尽快落实解决。涉及到机制、体制的问题,将作进一步调研,予以完善。

责任编辑:李雨    

文章出处:许昌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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