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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四措施提高《廉政准则》执行力

  发布时间:2010-06-08 08:43:27


    许昌县法院在深入开展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集中学习宣传月活动中,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提高严守《廉政准则》的自觉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四项措施在提高《廉政准则》的执行力上下工夫。

    一、抓深入的宣传教育,营造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抓学习、抓宣传、抓教育。重点是实践“三个一”:既组织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以《廉政准则》和中央、省、市领导电视电话会讲话为主要内容,领导带头学,党员系统学;学习日、生活会反复学,不仅领会其实质意义,而且入脑入心。开展一次廉政知识测试。由本院命题,统一组织答题,集中试卷评分,对测试成绩通报。讲一次廉政党课。党组书记孙福现以《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切实促进廉洁司法》为题上了一堂紧密联系法院实际教育深刻的党课,确保了“集中学习宣传月” 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抓约束规范,破除准则执行的障碍。首先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行为,凡涉及生活、家庭和社会交往等方方面面的利益必须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对不符合规范的团体利益、个人利益行为以违背《廉政准则》处理;,其二坚持“四自四慎三常”教育。查找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处慎权、慎欲、慎独、慎微,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及时修正自己的行为;其三增强大局意识。要真正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事业的发展放在首位,把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放到大局下去思考、去谋划,破除部门利益壁垒,确保自己的行为始终置于准则的约束之中。

  三、抓监督检查,促进严格执行。为使“集中学习宣传月”成效成为严守《廉政准则》的自觉行为,一是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对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做到关口前移,防患未然。二是加强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三是公示廉政承诺书,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

    四、抓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一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仅要带头遵守《廉政准则》,还必须坚持党性原则,敢抓敢管,对有违《廉政准则》的人和事不姑息不迁就,维护《廉政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要制度创新,及时总结完善实践经验,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新办法;梳理现有制度,对照准则堵塞漏洞,完善防控措施。三要把单位《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纳入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整体框架之中,个人《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廉政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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