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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蒋克勤到许昌督导异地执行改革试点并提出“六要”要求

发布时间:2016-03-17 16:14:52


  3月16日,许昌法院召开异地执行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许昌两级法院院长、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执行局长参加会议。省法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蒋克勤,省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前,与会人员和领导到许昌县法院立案大厅、执行指挥中心、司法网拍室、执行信息查询室等,现场查看执行立案及执行工作运行情况,对执行制度标牌、版面设置等提出规范化要求。在随后召开的全市法院异地执行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许昌中院汇报了异地执行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各基层法院对交叉执行工作进行了情况交流。  

  省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对前一阶段执行改革试点进行点评,他指出,省法院在许昌搞交叉异地执行试点工作是一项重大工作部署,许昌中院党组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异地执行工作人员保障、设备保障、经费保障,统一异地执行立案范围、统一设立执行分局,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协调、统一执行,取得了一定成效。他强调,许昌法院要当好先行先试的排头兵,这是检验两级法院院长、局长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的试金石;执行改革的量化标准一是异地管辖,二是结案率、三是见成效。他要求,许昌的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起好步,动作要快、观念要新、考虑问题要细、执行方式要多,要全力以赴抓好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全省法院的改革累积实践经验。

  蒋克勤巡视员就进一步做好异地执行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执改态度要坚定。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央的重大决策,执改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聚焦“执行难”问题,执改态度要坚决,抓紧有效时间,攻难克艰,当好试点尖刀连,为全省执改工作探索成果经验。二是异地管辖要坚决。执行立案窗口必须提高对执行改革的认识,把执行异地管辖的相关规定理解透,对立案群众要耐心引导释明,做到态度明确,确保坚决落实执行异地管辖。三是执行时限要提前。省法院规定异地执行改革见成效的底线为6个月,试点单位要卡死时限力争提前;要细化分段执行,进一步规范流程,明确财产查询1个月,执行2个月,实施2个月,做到环环衔接,在保证执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执行效率;要利用好执行案件信息系统,实行节点管理,要评查超执限案件,无故超执限的要追究责任。四是执行措施要强硬。要坚持“打”字当头,“硬”字当先,用足、用够、用好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要大胆采取强制措施,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做到“应录尽录、凡赖必录”。要做好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工作,争取对执行工作的支持。五是执行领导要加强。法院“一把手”对执改工作要亲历亲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配齐配强执行工作领导班子,思想认识跟不上执改步伐的要坚决调整;后勤保障要到位,人员、设备、经费要向执行倾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执改工作深入实施。六是执行效果要提升。涉及党政领导干部的案件,要执行更坚决,运用法律更准确,事实证据更确凿,让群众看到执行没有特权。要强化对执行工作的考核,必要时可单独考核,切实提升实际执行到位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许昌中院院长韩玉芬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领导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大执行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力度,及时总结完善和上报执行改革试点工作中的成功做法,确保圆满完成执行改革试点任务。

责任编辑:武照彦    

文章出处:许昌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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