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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加强警用车辆管理

  发布时间:2010-06-12 15:33:59


    许昌县法院把加强警用车辆管理作为法院对外形象、构建节约型机关的大事来抓,约法三章,全力为审判执行做好服务后勤保障工作。

    首先,制定严格的车辆管理制度。该院下发了《许昌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制度》,从“车辆使用管理”、“安全检查”、“维修与保养”等方面作了具体详尽的规定。

    其次,坚持驾驶员学习制度。每周二为警务车辆驾驶员学习例会日,着重加强安全培训,在思想上要求文明驾驶确保安全。并对驾驶员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驾驶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技术水平。要求全体驾驶员在平时工作中牢记“文明驾驶、安全第一”的行车准则,不开“特权车”、“霸王车”。

    其三实行严格问责制度。一是严格查处公车私用;二是严格节假日车辆查处,除值班车辆外,所有警用车辆集中停放在机关大院统一看管封存。三是法院监察室、办公室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无事故,无违规违纪。凡不按要求使用警务车辆被有关部门查处和被媒体曝光的,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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