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许昌县人民法院在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注入“四力”,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干警的精神面貌和审判作风发生了巨大变化,呈现出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案件质量效率提高,争先创优意识提高,法院社会形象提高的景象。截止5月底,全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5%,信访案件办结率达98%,申诉率、重信重访率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5%和30%,六月初,顺利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
以教育活动为动力,促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建设一支公正、高效、权威的党员法官队伍,是人民法院在司法工作中保持先进性、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宗旨的根本保证。因此,该院始终把党员干警讲政治放在首位,树立大局观念,把党建工作确定为全年工作计划和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是贴近法官思想实际,丰富教育内容。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及队伍实际,组织全院干警深入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教育,同时举办“牢记宗旨正作风、司法为民主公正”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心得交流、学术讨论、答卷测试、专题辅导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二是贴近法院工作实际,突出教育重点。坚持以掌握审判执行权力的一线法官为重点,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及相关业务培训活动,促使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党的观念;三是贴近干警生活实际,注重教育实效。面对法官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加班多的情况,院党组坚持以人为本,组织开展体育比赛等文体活动,愉悦干警身心,陶冶干警情操。在活动中寓教于学,寓教于乐,增强了集体荣誉感,进一步增强了学习教育效果。
以创新提升为活力,促审判质量效率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围绕这一主题,许昌县法院以“执行力提升年”为契机,以争先创优为载体,积极探索审判工作的内在规律,对原有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和审判工作管理模式不断进行创新提升,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把整个审判活动纳入一个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司法绩效竞赛等活动,提高审判和执行工作司法绩效,助推公正高效司法;通过调解能手等考核评比活动,更好地推动调解工作,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通过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进一步提升裁判文书质量;通过庭审比武等活动,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促进了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三是创新工作机构,全面推行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行政后勤人员的分类序列管理,逐步实现专业化分工,规范化管理。创新提升为法院工作注入极强的活力,极大地推动了法院的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促进了案件质量效率的提高。
以先进榜样为引力,促争先创优意识提高。“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只有善于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用,才能学先进、赶先进、促进法院锤炼一支“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法官队伍。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习杨水才、学习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活动。一是法院领导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党组书记、院长孙福现组织全体干警到杨水才纪念馆参观,学习杨水才先进事迹,带领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其他党组成员在工作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在开展的向玉树灾区献爱心活动中党组成员最先行动,全院干警先后两次捐款3万多元;二是开展“优秀法官”、“办案能手”、 “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相继推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全院干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提供了新的标尺。三是学习先进典型与“公正司法树形象”,促进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为民司法”,延伸司法服务功能,提升广大法官把握大局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民意的能力结合起来;坚持把树正面典型与开展警示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争先创优活动催生了广大法官献身事业的精神和干事创业的激情,增强了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刻廉为民的志气,激发了队伍活力,
以监督管理为推力,促法院社会形象提高。许昌县法院把法院管理分为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行政管理,分别落实到审判庭、监察室、政工科和办公室具体负责,先后建立健全十项规章制度,从队伍建设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逐步形成了一套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管理办法。从思想、作风、纪律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从院长到书记员、干部到职工,方方面面都有明确的目标,全院实行了由目标管理到绩效管理的转变。为进一步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和廉洁性,还推出四项制度,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建立《干警廉政公示》制度;三是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制度;四是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制度。通过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全体干警恪尽职守,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为争先创优提供了制度保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不断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从而维护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