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设立督调窗口为执行工作再添“推进剂”

发布时间:2017-02-08 09:34:51


    为化解日益增多的执行案件,践行便民、利民、高效的工作原则,许昌县法院设立了专门的执行督调窗口,对准备申请执行的申请人发放案外督调告知书,进行程序外不收任何费用的执行督促和调解。督调窗口成立两个月以来,共案外调解执结案件50余件。

  为了做好执行督调工作,该院返聘两名责任心强、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老法官作为督调员在执行督调窗口值班,在他们收到执行申请后对双方进行调解,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催告通知书。执行局每天也派专人到督调窗口值班,做好与督调员的对接。对申请执行的当事人,督调员首先对申请立案的执行材料进行审查,告知申请人执行风险等。一周之内,由督调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调解,调解不成由法院立案强制执行。

  为更好地发挥执行督调的作用,在该院综合组进行查控时,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足额财产,就立即处置结案,差距不大的由执行员催告被执行人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履行,执行局可以劝申请人以撤回执行申请的形式结案,减免执行费。

责任编辑:武照彦    

文章出处:许昌县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