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21 10:27:55
陈勇、陈新杰: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贾丽芳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向你邮寄送达的执行法律文书被退回,现公告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许昌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武照彦
文章出处:许昌县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