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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建房施工被阻建安区法院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7-04-28 15:05:40


  4月27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全员出动,前往艾庄进行专项执行活动,保护申请执行人艾风魁建房施工。

  起因源于申请执行人艾风魁与艾鹏胜、艾潘坡、艾永杰、杨小瑞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案。2015年3月,申请执行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并将自己宅基地前边由艾鹏胜所建的围墙拆除。艾风魁在建房过程中,艾鹏胜以艾风魁在未告知其的情况下,强行拆除其围墙并侵占其宅基地为由,阻止艾风魁建房,致使艾风魁无法进行施工,经乡、村组织多次调解无果,后来起诉到法院。法院查明:1990年8月10日,许昌县人民政府给艾风魁颁发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使用证》显示原告的宅基地东西长9.5米,南北宽17.7米。艾鹏胜的宅基地是在1984年11月份通过购买集体仓库获得的,并规划了两处宅基地,1985年12月办理了《宅基地证》。该《宅基地证》显示艾鹏胜的宅基地东西各宽14.4米,长12米,艾鹏胜后在自己宅基地后边建起了东西围墙。

    审理后法院判决艾鹏胜、艾潘坡、艾永杰、杨小瑞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对艾风魁在其已取得无争议合法使用权的宅基地(南北宽为15.47米,东西长9.5米)内建房时不得进行阻止。

    判决书生效后,艾风魁就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法院承办人多次去做被执行人工作,被执行人仍然在艾风魁建房时进行阻挠,为了保证申请执行人能够顺利的建房,执行局的全体干警前去维持现场的秩序。在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家中的老人前来阻挠,执行干警迅速将其控制,并对其劝说,考虑到其年龄较大,就让其家人将其带回家中。其中一位被执行人艾永杰,写了保证书,保证不在妨碍艾风魁建房。全体干警在执行现场整整守了一天,看着房屋越建越高,被执行人一家也不再前来阻挠,才收队下班。  

责任编辑:武照彦    

文章出处:建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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