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许昌县法院召开“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年”工作会议。会上,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认真传达学习了《河南省政法委关于襄城县顿梅荣上访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讨论中央和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活动实施方案、《“心连心”下访活动》实施方案及《关于涉诉信访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等重要内容。党组书记、院长孙福现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强调该院将采取四项举措全力促进涉诉信访案件化解。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该院迅速召开了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和全体干警会,对全省“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和全市法院系统第二期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培训班动员大会有关精神进行传达和部署,对中央、省、市政法委和省、市法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和讲话进行认真传达和学习,以求充分吃透精神,准确把握精髓,全力推进全院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二是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全力化解矛盾纠纷。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不稳定因素要做到心中有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预见准、责任清,以提前谋划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标准,用真心、动真情,下真劲、动真格,对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稳控、早化解,努力营造良好的涉诉信访工作环境。
三是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注重涉诉信访源头治理。一方面落实领导包案,强化责任,用改善民生的方法,带着感情和责任解决上访群众的诉求和困难;另一方面狠抓信访的源头治理,继续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积极做好判后答疑,以案释法工作,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活动中,真正把注重审判的实际效果,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作为衡量审判工作优劣的标准,进一步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审判管理和监督体制,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在此基础上,开展“阳光审判”活动,通过立案透明、庭审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形式,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力争通过高效公正的审判活动使参与诉讼的人民群众胜负皆明,服判息诉。
四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严肃追究。严格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制,即定领导、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问,包案处理,使包案领导和办案人员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坚持谁惹事追究谁,谁负责追究谁,谁失控追究谁。对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过程中,包案领导、办案人员、承办单位不积极履行办理案件、化解矛盾的责任,态度消极,措施不力,导致问题不能按期处理或扩大、升级的,坚决追究其责任。
本次会议内容对该院全体干警触动很大,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按照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在当前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气不松,劲不泄,一如既往地狠抓审判制度落实,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全力妥善处理好涉诉信访工作,为创建和谐、平安许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出色的工作成绩迎接建国六十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