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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坚持四项制度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发布时间:2010-07-06 08:56:00


     7月2日,许昌县16个乡镇政府分别收到了一份本乡镇第二季度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情况分析,其中对一些重点案件、集中频发的案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这是许昌县法院将司法建议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切入点之一所采取的做法。今年以来,该院在审理执行各类案件和在各项专题调研过程中,对一些政府行政、企业管理、经济交往等方面的共性问题进行认真调研分析,努力为政府决策、经济增长、社会稳定等建言献策,对社会管理体系的有序、协调运转起到了促进作用。

     创新司法调研制度。该院把司法调研制度做为法院审判职能的延伸和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司法服务手段,对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不属于人民法院处理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或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未引起重视的建议,采取向其主管部门或上级领导机关提出意见等适当方式加以督促,力求将建议事项落到实处,从而起到完善社会管理的作用。今年年初,该院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由于新城区建设步伐加快,框架拉大,个别村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等违法案件不断增多的问题,经过充分调研后,主动提出司法建议。根据建议,在许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建设、国土、工商、公安和法院等多家单位联合行动,开展了“集中整治违章建筑”专项行动。

     建立审判信息评估分析制度。加强涉诉案件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深入分析社会的发展变化反映在司法领域的各种新情况和问题,完善社会问题的审判信息预警工作机制,重视对审判工作运行态势的分析,通过对收结案情况及其运行态势的分析,采取措施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注意综合分析不同案件类型运行态势,从而对社会稳定及治安状况等情况做出分析判断,以便在决策审判执行工作时,提供指导性意见。今年来,该院对每季度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都进行情况分析,分乡镇反映情况,为各乡镇的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工作提供了帮助。

    完善行政诉讼协调制度。该院对监督与支持依法行政并重,把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责,针对社会保障、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管、环保等社会公共管理领域矛盾纠纷多的特点,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供行政审判“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良性互动交流机制,通过行政举证释法,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参与政府的依法行政考核,提升社会管理的效能与水平。

    建立司法建议回访考察制度。为更进一步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促进调查研究工作的开展,该院建立司法建议回访考察制度,一方面检查落实情况,直接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强化司法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司法建议回访考察工作,由庭、院领导和案件承办人员共同承担。采用电话、信函回访的形式,检查落实。回访后由承办人员写出回访报告交主管院领导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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