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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位七旬翁 却干龌龊事

  发布时间:2010-07-12 09:01:44


    张某、孙某两位老爷爷今年都已经七十多岁了,本是在家安享晚年的时光,可是却干起了“拉皮条”的生意,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触犯了刑律。2010年7月5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孙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张某、孙某系许昌县某村人,2010年4月9日,被告人张某介绍一颜姓女子在被告人孙某家卖淫,被告人孙某同颜某发生性关系后,付给颜某10元现金。而后被告人张某唆使被告人孙某找嫖客,两人也可以从中弄俩小钱花。被告人孙某介绍本村村民孙某某到其家中与颜某发生性关系,当孙某某与颜某在发生性关系时,被许昌县公安局干警抓获。

    许昌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孙某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告人归案后悔罪表现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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