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随着九名保安队员整装上岗,许昌县法院安全防范保卫工作正式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这是该院结合上半年工作总结,针对安全防范薄弱环节,不断加大投入采取的又一安全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安全措施的通知》、《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安全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许昌县法院不断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今年5月份以来,该院先后投入10多万元,在审判法庭和羁押警车中安装了防护窗、安全把手等安全防范装置;在门卫、审判法庭安装了人身和箱包安全检查设施;对办公楼二楼以上办案场所安装了防护设施;在全院办公区域安装监控设备;与许昌市保安公司签定了安全保卫协议,聘请九名保安负责院机关和法庭安全保卫工作。这些资金投入,确保了安全防范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和良好运行。
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孙福现为组长的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许昌县人民法院关于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全院干警开展庭审警务保障“四项规则”的学习教育活动和安全防范培训、通报全国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全院干警的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