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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全力服务许昌新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0-07-21 17:25:21


    许昌新区正式纳入我省发展总体规划,许昌县作为许昌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服务好新区的经济建设,许昌县法院立足辖区实际,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努力找准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五个增强投入到许昌新区建设中。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许昌新区建设是许昌县经济建设的头等大事,院党组动员全院干警积极行动,把思想统一到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立足本职,为新区建设中心工作服务。在开展司法调解过程中,该院通过创新和谐机制,提升司法为民能力.推进调解工作与大调解机制的协调、对接,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形成诉讼、和解、调解、行政处理、仲裁裁决等相衔接的联动机制;坚持“院长接待日”、“法官联络点”制度,实行庭前证据公开提示制度、庭后裁判结果释明制度,把大量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讼前,预防和减少矛盾激化。 

    二是增强城市建设法律问题研究能力,促进许昌新区的依法行政。为给新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妥善处理新区建设中引发的各类纠纷案件,为新区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许昌县法院在征地、房屋搬迁、违法建筑拆除等矛盾较为突出的案件中,力争促进许昌新区的依法行政有新提高。加强与城建局、国土局、信访办等职能部门的沟通,积极做好土地法规的宣传,妥善做好新区范围内村庄在征地、搬迁纠纷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避免群访情况发生。对新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房屋搬迁、房屋纠纷等相关案件超前进行法律适用专题研究,积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新区建设提供行政、民商事等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与服务。在许昌新区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许昌县法院坚持案外协调和诉讼协调并进,法律释明和强制拆迁并举,促使大多数被拆迁户自动拆迁,保障了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是增强“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理念,不断推出司法为民、司法惠民新举措。一是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该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出台了一系列制度,逐步建立起了司法为民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完善便民立案工作机制,设立“一站式”立案大厅,实施巡回立案、就地审判,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大力推进诉讼调解工作,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加强对农民工、下岗工人、困难群众、妇女、儿童和老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二是不断完善司法为民工作举措,为群众提供导诉、答疑、调解等“一站式”服务。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采取预约上门立案、巡回就地办案、减免诉讼费、提供司法救助等措施为老年人、残疾人、新区当事人提供方便。今年来,该院共接待来访96件次,解答法律咨询267人次,处理来信15件次,说服息诉32件。  

    四是增强司法权威性,创造诚信规范的投资环境。随着许昌新区项目的全面启动,来自各方的投资资金将进入新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既要求社会的稳定,同时也需要社会的规范与文明。该院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的司法保障机制。凡属新区企业参与和涉及的重大工程、促进产业升级的高新技术项目、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的产业项目、对社会和谐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公共事业项目等,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的予以优先处理,依法适当放开立案、保全和执行条件,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新区建设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五是增强法院落户新区建设责任感,积极推进审判综合大楼的工程建设。以孙福现院长为首的院党组带领全院干警克难攻坚,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审判综合大楼如期完工并投入使用,目前大楼主体基本竣工,针对审判综合大楼的下步水电安装、装修以及网络工程建设及早进行具体部署,将责任具体到人,并落实了各项工作完成时间。孙院长号召,任务是艰巨而光荣的,困难也是难免的。必须振奋精神、加倍努力工作,以昂扬的斗志、奋发有为的状态为许昌新区建设树好榜样,为许昌县法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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