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产生美,但距离太远了,美也就没了。2010年7月23日,许昌县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男女双方长期两地打工而引发的离婚案,经主审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地调解,屈先生与孙女士最终达成离婚协议,结束了一段原本让人羡慕的、本可以白头偕老的婚姻生活。
屈先生与孙女士均系许昌县陈曹乡某村村民。经人介绍,二人于2006年1月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两年后的2008年1月,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屈先生一表人才、年轻帅气、风度翩翩,孙女士更是漂亮贤惠、知书达礼、待人热情。婚后的二人如胶似漆,非常恩爱。但为了以后生活得更好,二人决定都外出打工挣钱,并约定暂时先不要孩子。但对于打工的去向,二人却发生了分歧,且谁也说服不了谁。屈先生想去北方,而孙女士则想去南方。若长时间不在一起,难免会影响到彼此的感情,二人对此也是不无担心。为保险起见,更为了表示彼此的衷心与忠诚,在外出打工的前一天夜里,屈先生给孙女士写下了今生只爱孙女士一人,不再找任何女人,如有违反,天打雷劈、被车轧死的书面保证。孙女士也为屈先生写下了白头到老、相伴一生的承诺。双方信誓旦旦、发自肺腑。但随着长时间不在一起,二人的矛盾与隔阂逐渐多了起来,随之而来的交流、沟通也越来越少。到2009年1月,二人开始进入冷战状态,谁也不再跟谁联系。原告于2009年5月曾提起离婚之诉,但被判决不准离婚。2010年6月,原告再度提起离婚之诉。面对再次被起诉离婚,虽不怎么情愿,但这次的孙女士较之第一次已是非常冷静和理智。最终,在主审法官的耐心主持调解之下,二人达成了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