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秦时期,已经有了明文规定,“禹之禁,春三月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
最是一年春光好,植树添绿正当时,为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2月28日上午,建安区法院由10余名干警组成志愿服务队,到建安区张潘镇花沟村植树点开展春季志愿植树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热情高涨,配合默契,插苗、矫正、填土、踩土,三人一组相互配合植树。春寒料峭,大家却忙得不亦乐乎,植树场面热火朝天,志愿者之间也充满了友爱,共同为绿色建安区建设贡献力量。
通过此次植树活动,充分展现了法院干警团结协作的精神风貌,增强了干警们的环保意识,营造了人人植绿、人人爱绿、人人护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