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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5 10:35:45


河南省建安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孟永高、张杰锋、张冠宇的申请,拟对河南鹏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根据案件需要,现征集:编入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破产管理人名册,并承诺保证与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管理人机构,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报名并递交其资质证明、破产清算经验,机构规模等相关材料。

联系人:鲁会锋

电话:178*****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

责任编辑:朱迪    

文章出处:建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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