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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3 09:25:00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被申请人河南省净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河南省净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许昌市建安区精细化工园。法定代表人:任宏伟。经营范围:磷酸铁的研发、生产、销售。固定资产约4000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河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管理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件、资料等。申报书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规模)及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的工作团队成员名单及工作经历、执业年限等。

    2、申报机构以往在破产案件工作中的业绩。

    3、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工作方案。

    四、选取方式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本院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采用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

    五、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六、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唐鑫

    联系电话:0374-5775027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ZD    

文章出处:建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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