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长村张法庭到榆林乡某村,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该离婚案件的被告张某因脑出血后遗症而局部瘫痪,行动非常不便,为了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减轻张某家人负担,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到张某所在的村委巡回开庭。
庭前审判长周雪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情绪比较激动,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随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充分考虑被告张某身体情况及原告的实际生活情况,引导双方合法合理表达诉求,确保其充分表达诉讼意见,行使诉讼权利,接近午时庭审顺利结束。
巡回开庭既免去了行动不便当事人的奔波劳累之苦,减轻当事人的负担,也增强了司法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更是向基层群众传递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情怀,让基层群众感受到司法便民的温暖。被告张某在庭审结束时感慨的说:“我坐轮椅不方便去法庭,法院把开庭地点设在村内,非常感谢周法官对我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