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许昌某汽车服务公司员工来到建安区法院,送上一面写有“感谢执行局执行神速,为我们企业保驾护航”的锦旗,对执行干警的高效执行表示感谢。
原告许昌某汽车服务公司与被告司某修理合同一案纠纷一案,2018年12月,建安区法院判决被告司某一次性支付原告许昌某汽车服务公司修理费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司某仍拒绝支付拖欠维修费用,许昌某汽车服务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在扣划司某名下账户1万余元后,对其名下车辆进行查封,由于司某是外地人,且无法掌握其固定行踪,执行干警多方寻找无果,致使案件的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7月2日中午,申请人打电话联系执行干警,说在漯河发现了司某的车。得到消息,执行局局长王杰随即带领人员驱车赶往漯河。执行干警赶到后,司某拒绝支付所欠费用,面对司某的不满和抵触情绪,王杰耐心地对其释法明理,并告知若其仍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将会对其名下车辆进行司法扣押拍卖。但司某仍态度强硬,拒绝履行,法院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其被查封车辆进行扣押。
见到自己的“爱车”被扣押,当天下午,司某主动前往建安区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交付剩余款项5万元整,该案最终得以顺利执结。
建安区法院规范、高效的执行行动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申请人许昌某汽车服务公司为了表达对建安区法院的感激之情,便有了向执行干警送锦旗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