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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走出大门“一小步” 为民服务“一大步”

  发布时间:2021-05-10 16:48:39



“法院的工作人员真是太好了,知道我腿脚不方便,专门出来给我立案,太感谢了。”当事人晁某感叹道。

系许昌建材公司的一名货运司机。2020年10月29日,晁驾驶罐车在运输混凝土过程中,下车问路不慎从驾驶室摔下,造成腿部骨折。2021年1月11日经协商,建材公司同意支付晁各项损失共计55000元。3月23日,多次催要损失未果后,晁某一家来到建安区法院提起诉讼,但由于腿部骨折无法行走,到门口却犯了难,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该情况后,主动携带相关手续前往大门外,问明案件具体情况,考虑到其现在经济困难急需拿到赔偿,经晁某同意后,将案件迅速转入诉调对接中心。

自教育整顿全面开展以来,建安区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责任编辑:ZD    

文章出处:建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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