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6月28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为党龄50年以上的退休老党员颁发纪念章。颁发仪式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安宁主持;院“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获得者代表、院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警参加。
颁发仪式上,宣布了区法院“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获得者名单;吴涛院长为“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代表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在吴涛院长领誓下,老党员和全体干警一起重温了入党誓词。
吴涛院长代表建安区法院党组向22名“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获得者表示热烈祝贺,向在各个时期为法院建设作出贡献的老党员、老干部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他指出,党中央决定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党员的关心厚爱,体现了党和人民对老党员历史贡献的充分肯定。各位老党员在党爱党半个世纪,历经千帆、初心不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是党的事业赢得历史光辉、实现伟大变迁、创造人间奇迹、取得珍贵经验的亲历者、见证者。各位老党员、老干部在法院工作期间,为党的司法事业、为区法院的建设发展奉献了青春年华,做出了重要贡献,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的绝对忠诚和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爱,是建安区法院人的骄傲,是全体干警学习的榜样和标杆。
吴涛院长强调,我们要用心倾听老党员的初心故事,汲取光荣背后的信仰力量。坚持以老党员的崇高精神为镜,做党的坚定追随者,让信仰的力量代代相传、生生不息、历久弥新。法院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老党员、老同志的辛勤付出、无私奉献,希望各位老党员、老同志继续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影响带动法院党员干部和年轻一代,把人民司法光荣传统不断发扬光大。我们要坚定秉承老党员崇高的革命理想,永葆对信仰的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两优一先”表彰大会精神,以老党员、老同志和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宝贵经验传承好、发扬好,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前进力量,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我们要主动接过老党员的逐梦火炬,谱写前进路上的发展新篇章。倍加珍惜老同志创造的宝贵精神财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要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堵点痛点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有更多获得感。要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区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刘军代表院党组走访家庭困难的退休老党员刘坤乾、李瑞芝,向两位老党员送去慰问金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