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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最惦记的事

  发布时间:2021-08-20 09:29:07




    “陈法官,现在村里面能出去了,我要把锦旗给你们送过去。”

    “大娘,现在疫情还没结束,您不要来了!”

    “不行,法院给我的是救命钱,这两面锦旗我一定要亲手交到你手中。”

    8月19日,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许昌市建安区法院枪杆刘法庭和法庭诉调对接工作站分别接受了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20年前,54岁的程姨与63岁的李伯登记结婚,随着时间的流失,双方的儿女均已成家立业。步入耄耋之年,两人的婚姻却出现了危机。2020年10月,李伯以两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经常吵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后经建安区法院审理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2021年5月,李伯再次以夫妻感情无法恢复为由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该案的主审法官陈展通过庭审了解到,李伯与程姨自2019年就处于分居状态,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庭审中,被告程姨不同意离婚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到自己常年劳累,身患疾病,离婚后自己无经济来源,生活无着落,两人又无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提出同意与原告离婚的条件是离婚后原告必须向其支付每月生活费2000元或一次性支付被告10万元。原告则称,被告自己有责任田,有自己成年子女可履行赡养义务,且自身目前在养老院里生活,身体也有多种疾病,一点退休工资要交养老院费用和医药费,无能力负担被告生活开销。同时原告也称若被告同意离婚自己可想法帮扶原告20000元,前提是被告必须搬出原告的婚前老宅。

    鉴于当事双方及其儿女坚持各方诉讼意见,承办法官陈展考虑到该案如果简单判决结案,双方的矛盾势必会进一步升级,程老太生活居房根本无法保障,其今后生活不堪设想!综合多方因素,陈展决定本案不能简单进行判决,双方离婚可以,但必须解决程姨老太太的今后生活问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陈展将案件委托枪杆刘法庭诉调对接站进行调解,并同该工作站调解员王法秀一道多次冒酷暑到双方老家走访了解情况,从双方家庭20多年的情感入手,以情释法、以法明理,找关键人做工作,寻找破解双方僵局的突破点。经法庭和诉调对接工作站反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双方同意离婚,原告一次性支付被告离婚后生活费9万元,被告从原告老家搬出。

    目前,程姨搬离原告老家后在闺女家生活幸福,生活费得到保障,她说:“感谢法官和调解员,要不是你们我后面都不知道该咋生活了”。

责任编辑:陈海刚    

文章出处: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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