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建安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保安服务采购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64.8万元人民币
(四)最高限价:64.8万元人民币
(五)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服务区域:枪杆刘法庭、长村张法庭、灵井法庭、五女店法庭、尚集法庭,每个法庭安排两名保安队员,共计10名;
服务内容:对外来人员、车辆及其携带物品的出入进行询问、查验、登记、安全检查、接待预约等;对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置;疏导、指挥办事车辆,避免堵塞;负责打扫法庭卫生;工作时间与法庭工作人员一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次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
(三)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制作
(一)资格响应材料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响应材料
提供的响应材料要对应“建安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保安服务采购”的内容进行报价并说明,以人民币计价。
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将响应材料装订好,并密封在文件袋中。
四、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采购公告公示时限: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21日。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10:00;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魏庄街8号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供应商应携带响应文件到我院参与询价。联系电话:0374--5775068。
(三)响应文件审查:采购方根据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原则上采用最低价供应商。
(四)发布成交公告:询价工作结束后,在建安区法院网站公告成交结果。
五、其他
1.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投标的响应人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文件由采购单位解释。供应商由于对比选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