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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人民法院档案自助查询系统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8 11:43:40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建安区人民法院档案自助查询系统采购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18万元人民币

(四)最高限价:18万元人民币

(五)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1

法院档案查询系统

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包含自助查询一体机(含自助查阅系统)、法院档案查阅公告系统、法院档案查阅审批系统三部分。与河南省法院档案系统数据同步,根据当事人身份证或借阅码实现对法院档案系统已入库数字化档案和随案生成归档卷宗的自助查阅,跨院借卷。系统可以为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律师、公诉机关等)提供案卷自助申请借阅、已借阅案件查询、全省可被借阅案件量查询、系统使用帮助、卷宗浏览、打印输入、互联网查阅、水印叠加保障材料真实性和安全性等功能。支持跨区域借阅功能的扩展和二次开发。支持与档案公告系统联接。支持与档案公告系统联接、需与法院档案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1套

2

自助查询一体机

自助查询终端机(内置自助借阅系统),硬件模块采用21.5寸交互电容触摸屏,分辨率1080P,具有身份证扫描、阅读、二维码扫描、高拍仪、A4纸打印、人证识别等组件。

1.主机:Intel i5 4460以上,4GB内存,不小于32GB电子硬盘或SSD硬盘,支持千兆通讯网络;

2.身份证识别 :符合ISO14443 Type B标准,身份证核查系统专用保密模块,阅读时间< 1S,读卡距离:0~50mm;

3.打印:打印速度 A4 38ppm以上,纸盒容量支持250页,月打印负荷 80000页,支持双面打印。

4.安全:系统具有数字证书加密认证。

5.软件功能:支持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律师、公诉机关等)调阅、查看、及打印联网法院已数字化完成的案卷;提供全省案卷可被借阅案件量查询功能。身份证阅读模块可直接读取借阅人身份信息,同时可拍照上传借阅人委托书、介绍信等相关证明材料。借阅人可在案件筛选模块中通过年号、字号、第号、归档号、当事人姓名筛选借阅人所需案件信息。借阅完成并在审批通过后借阅人可通过身份证读取、二维码扫描、借阅码输入查看自己所借案件信息或打印,或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互联网中查阅下载,并可实时共享给其他诉讼参与人。支持将使用人身份证号叠加在借阅卷宗上做为水印的功能。

6.扩展功能:支持与档案公告系统互联。

1套

3

法院档案借阅综合审批系统

支持检察院调卷审批、自助查询终端借阅审批、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s://lspt.court.gov.cn/)借阅审批等审批功能,其中自助查询终端审批模块包含审批、记录查询、公告管理三个子功能模块;自助查询终端审批模块能对借阅电子档案审批到页,从而更细的控制借阅人查看材料的内容;如果借阅人申请了扫码带走,且借阅申请通过审核后,借阅人可通过二维码扫描将借阅的电子档案带走,在借阅期内能够随时查看下载,使电子档案借阅查看更加方便;另外审批系统还能够对自助查询终端借阅记录数据进行图形化展示,包含每年各个月份借阅趋势,案件类型、借阅人员类型占比情况、审核情况等。

律师调卷审批系统包含审批和审批记录查看功能,通过律师调卷平台能够查看当事人提交的借阅材料,根据借阅材料、登记信息等,审批人可以审核借阅电子档案是否通过,并将审核结果实时推送至律师调卷平台。

支持法院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支持对本地或自助查询终端、跨院借卷查询请求进行集中审批,支持借阅审批二维码打印,支持对法院档案查询公告系统的自动消息推送等功能。审批人可直接查看借阅人身份信息及所借案件信息,以确定能否让借阅人查看或打印。

1套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次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制作

(一)资格响应材料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响应材料

提供的响应材料要对应建安区人民法院档案自助查询系统采购的内容进行报价并说明,以人民币计价

(三)投标承诺(以下条款将纳入合同)

1.无论投标还是质保,投标方必须提供原厂生产的设备、配件和软件;

2.软硬件质保期年,本项目已含到业主单位上门维护、巡检、维修费用;

3.软硬件授权不受使用期限制,未经业主同意不得锁定、停机或停止授权。

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将响应材料装订好,并密封在文件袋中。

四、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采购公告公示时限:2021年1018—2021年1021日。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02210:00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魏庄街8号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供应商应携带响应文件到我院参与询价。联系电话:0374--5775068。

(三)响应文件审查采购方根据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原则上采用最低价供应商

(四)发布成交公告:询价工作结束后,在建安区法院网站公告成交结果。

五、其他

1.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投标的响应人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文件由采购单位解释。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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