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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孩子的生活总算有着落了”

  发布时间:2010-09-09 16:26:04


  “谢谢你们,我和孩子的生活总算有着落了”。2010年8月27日,许昌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尚集镇某村张某家,就调解书中确定的抚养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并征询当事人是否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受到当事人由衷的感谢。

    2010年4月16日,张某及其儿子忽某来到尚集法庭,要求被告忽某某支付抚养费并变更儿子抚养权。原来张某与忽某某于1995年11月14日调解离婚,儿子忽某由忽某某抚养,但忽某一直随其母亲生活。忽某某另行组成家庭后,因做生意赔钱为躲避债务东躲西藏,长期对忽某的生活不管不问。现张某和忽某的居住房又面临拆迁,母子生活拮据、居无定所,遂求助于法庭。法庭立案后,针对案件的特殊情况,全庭同志千方百计查询忽某某的下落,最终打听到了忽某某的落脚点,可是忽某某拒绝见面,主审法官便通过中间人反复做忽某某的工作,忽某某最终同意变更抚养关系。离婚时归自己所有的两间平房归忽某所有。拆迁时补偿费用折抵忽某的抚养费。由忽某某出具保证书,并全权委托代理人同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使得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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