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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解纷丨倾情调解彩礼纠纷 双方好聚好散不结怨

发布时间:2024-07-03 16:49:02


    2022年年底,马某和刘某按农村风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举行结婚仪式前,马某给予刘某彩礼、三金等各种费用共计15万余元。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各种琐事导致双方家庭产生很大矛盾,二人也长期分居,生活实在过不下去,马某遂向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全额返还彩礼。

    五女店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委派调解员刘美琴进行庭外调解。经调解员走访查明,马某和刘某婚姻存续期间没有深厚的感情,基本都是双方父母在包办婚姻,虽结婚2年,但男方一直在外地,女方在男方家居住的时间也是极少,因婚前缺乏感情基础,男女双方一直是漠不关心,也没有过“夫妻之实”,都在默默等待婚姻的结束。

    调解中,调解员从他们生活和婚姻中出现的矛盾入手,取得双方认同后,再根据亲情与婚姻之间发生的矛盾给予意见,用真实的案例故事来缓解他们的对立情绪。经过三天面对面的沟通,双方都能接受调解员给出的处理方式,最终他们达成一致,原告同意返还被告陪送的被子等所有物品,但在具体如何履行时,被告为了赌气,非要分三次返还彩礼,原告母亲不同意,双方也开始喋喋不休,调解又一次不欢而散,几天的调解又出现了新的问题。为了让他们泠静下来,也避免原、被告情绪波动,调解员决定先让双方先回去休息一下,冷静后再行沟通。

    在此期间,调解员多次找到被告母亲说道,“既然咱要解除婚约,那就不要赌气了,曾经也是最亲最爱的俩家人,如今闹成这样也不是两家想看到的结果,事情既然到了这一步,双方都应该各自退一步,和气解决。原告一次性退还你被子、被套所有的物品,你也把要退还的彩礼10万一次支付给原告,案子顺利解决,闺女也可以早日开始新的生活”。通过调解员语重心长的劝说,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并顺利的退还了各自的物品及现金,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最终以握手言和而告终。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美好爱情是青年男女共同的向往和憧憬。然而,并非每次相遇都能邂逅良人,并非所有婚姻都能收获良缘,两个本来怀揣着“白头到老”美好期待的男女,走进婚姻,却发现二人性格不合。此时,双方好聚好散,平衡利益,既不辜负过去的美好,也符合人们心中的公平正义。因此,按照《民法典》等法律相关规定,当男女双方确因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二人对未办理结婚登记均无过错,双方又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时,给付高额彩礼一方“办理结婚登记”“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未能实现,收受高额彩礼一方,应该适当返还,这样也更符合公平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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