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庆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许昌县法院对机关各项安全设施进行自查,从三个加强入手,进一步完善提高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一、加强安全检查,维护法院秩序。增强安检人员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要求,工作时间法警必须在安检门值勤,确保安检常态化。进入法院必须经过安检门,大力提倡使用存包柜,随身携带的公文包等物品提倡放入存包柜。对坚持带入的包袋必须开包检查,饮料一律不得带入,加强对重点涉诉当事人以及上访人员的安全检查。督促法官必须在指定区域接待当事人,不得擅自将当事人带入法官通道。积极配合业务庭、局做好接待、疏导和稳控工作,及时应对和处置涉诉突发事件,切实维护机关和法庭正常工作秩序。
二、加强业务技能,提高处突能力。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特点和新问题,抓好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法警综合业务技能训练,进行一次按照《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处置突发事件演练,研究处置突发事件的方法,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通过演练及时发现在工作机制、处置预案、现场指挥、处置方式等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及时改进,确保处突效果。
三、加强安全巡逻,落实防范措施。对门卫保安进行节前安全教育,以提高其自身素质,增强其安全保卫意识。不定期地排查安全隐患,针对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对机关安监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完善法警联合保安的安全巡逻制度,每天携带警用装备24小时不间断地对审判区域、办公区域进行安全巡逻,对法官通道等重点区域适度加强,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控制和制止。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联动机制,监控报警等安全防范管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法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