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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交通安全日 | 建安区人民法院提醒您安全出行

  发布时间:2024-12-02 16:26:05





    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干警走进镜湖社区,以“文明交通记心中,法规一刻不放松”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中,道交团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页、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述真实案例等多种形式,提醒行人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信号灯,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高龄行人出行要有家人陪同;提醒骑电动车的人员要佩戴头盔,告知头盔的重要性,强调骑电动车不超速、不逆行;提醒有家用车辆的居民要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并购置相应保险,定期检查车辆安全性能,遇到交通事故冷静处理、切勿肇事逃逸。

    道路安全,不可小觑;文明守法,你我同行。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遵守交通规则,倡导文明出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让城市的交通网络更加畅通,让每一个人的出行都充满安全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陈海刚    

文章出处:建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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