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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出租车起纠纷 温情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5-02-14 10:44:11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出租车行业蓬勃发展,出租车经营权转让现象较为常见,纠纷案件也随之增多。

王某与李某于 2024年1月签订了出租车转让协议,约定王某将出租车的经营权及车辆一并转让给李某,李某支付相应的转让费用。然而,在转让完成后,李某在办理相关运营手续时,却被出租车管理部门告知,车辆存在未结清的管理费,经李某与王某沟通得知,王某在转让前未缴纳这段时间的管理费。这一情况导致李某的出租车运营受阻,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矛盾逐渐升级,最终李某将王某诉至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调解员在接到双方的调解申请后,制定调解方案,迅速展开调查。调解员首先详细查阅了双方提供的出租车转让协议,了解转让的具体条款和细节。根据双方诉争,以及考虑到双方均有过错,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分别沟通,了解他们对于此次纠纷的看法和诉求。王某表示,自己转让出租车时没有意识到管理费未结清,并非故意拖欠;李某则强调,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手出租车,却面临无法正常运营的困境,要求王某立即结清欠费,并对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及双方的过错,从情理和法理双重视角出发,对双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劝解和疏导,以“成本法”的计算方式,向其释明如达不成调解协议,双方最终将造成的具体损失。经过多轮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及时向出租车管理部门缴纳所欠的管理费,将缴费凭证提供给李某,并向李某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双方握手言和,出租车恢复正常运营。

责任编辑:叙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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