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10 15:33:27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建安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1.案号:(2017)豫1003执309号,申请执行人:李金玲,被执行人: 许昌李海商贸有限公司、李海、司巧苹,收款人:李函育,发放金额:5742.4元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6-6367620。

责任编辑:叙鸣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