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30 15:39:38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 患廉政风险,现将建安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1.案号:(2019)豫1003执1708号,申请执行人:程江涛,被执行人:王文义,收款人:高清安,发 放金额:22000 元,承办人:杜震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 3 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 话:0376-6367620。
责任编辑:叙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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