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0 09:24:17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建安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 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1.案号:(2025)豫 1003 执 1402 号,申请执行人: 许昌市建安区
五女店镇魏庄幼儿园,被执行人: 河南天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吴家 乐,收款人:张瑾,发放金额:230元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
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6-6367620。
责任编辑:叙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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