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 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建安区人民法院 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1.案号:(2024)豫 1003 执恢 553 号,申请执行人:许昌瀚洋置业限公 司,被执行人:武云峰,收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
分行,发放金额:76025.81 元。收款人:贾林茂,发放金额:55669.52 元,承办人:张哲芳。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 3 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 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4-5775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