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建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7 17:05:25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4-5775065。
建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刘艺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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