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5 09:14:25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建安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5)豫1003执5252号,申请执行人:豪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许昌市昱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款人:王克强,发放金额:900000元,承办人:张沛源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4-5775065。
责任编辑:刘艺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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