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许昌县法院六项举措全面创建学习型法院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10月9日,许昌县人民法院召开该院第十三届审判理论研讨会,就加强改进审判工作、支持服务审判工作等议题,从审判实践到法律设置、从实体审理到审判程序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了研讨,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建议和对策。本次研讨会共收到113篇全院法官提交的论文,经过认真、严格评选,有9篇优秀论文获奖,并在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这是许昌县法院全面建设学习型法院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许昌县法院为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提出了全面建设学习型人民法院的目标,通过推行六项举措全面推进法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建设。通过不断的努力,已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出你追我赶的良好学习氛围,案件质量、调研宣传能力以及队伍建设水平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科学制定创建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持续开展。把创建学习型法院的长远规划、中期、年度计划和近期目标有机结合,形成了强大的约束力,有效治理了集中学习散、个人自学懒的不良现象,确保创建活动稳定持续开展。

    完善规范管理制度,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培育学习型法官,创建服务型法院的意见》等文件,修订完善了《院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逐步把理论学习工作推入规范化的轨道,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变压力为动力。大力推行理论学习笔记本调阅制度,督促法官们学、记、写。院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行政后勤人员都配备了《法官手册》专用笔记本,用于记录理论学习的知识。并从政治部、督查室、宣教科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督导组,每季度调阅一次。通过经常性地开展笔记本调阅工作,有效地督促了各庭、室认真组织理论学习活动,促使法官们把督促检查的压力转化为自觉主动学习的持续动力。

    周密组织学习活动,激发学习热情。精心设计学习载体,周密组织学习活动,增强了创建工作的实际效果。一是围绕特殊时间组织学习活动。建立了“集中学习日”制度,各庭、室、各部门每周五下午开展集中学习活动。二是以“理论研讨会”为平台,定期组织全院性大型学习活动。三是结合全局性工作组织学习活动。把推进学习与“争先创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等重大活动相结合,因势利导激发全院法官的学习热情。

    健全科学性评价机制,作为晋升、奖惩依据。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对各庭、室、各部门的学习创建活动进行检查督促和科学评价,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个人学习情况作为法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把各部门的考核结果纳入目标管理总体考核之中,形成了评价内容全面、评价指标科学的考评细则。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现“双不误、双促进”。年初,该院本着“从审判实务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更好地服务于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求每个法官在审判实务中提取素材,年内务必完成四篇调研、宣传文章的任务,并且要“学会弹钢琴”,实现学习、审判工作“双不误、双促进”,推进学习、调研、工作全面发展。目前该院法官共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宣传、调研文章700余篇,塑造了该院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创造力和凝聚力,推动了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