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28 16:40:48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建安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案号:(2025)豫1003执4248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
被执行人:屈小勇
收款人:蔡成香(系被执行人配偶)
发放金额:42444.47元
承办人:张文杰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4-5775065。
责任编辑:刘艺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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