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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1 16:21:35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建安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1.案号:(2025)豫1003执恢236号,申请执行人:广东住方科技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许昌碧御置业有限公司,收款人:广东住方科技有限公司韶关高新区星悦十八期一标铝合金门窗工程工人工资户,发放金额:728872.8元(广东住方科技有限公司指定收款账户),承办人:张哲芳。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4-5775065。

责任编辑:刘艺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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