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建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5 09:18:03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建安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1.案号:(2026)豫 1003 执 442 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被执行人: 张哲、许昌全秀实业有限公司,收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新许支行,发放金额: 10000元,承办人:张哲芳。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 3 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4-5775065。

责任编辑:薛宇航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